关于开展第41届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23 [浏览次数:]
各区科协、区教育局,各市属中小学:
现将有关第41届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和实践活动类项目
时间:12月6日,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地址: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
(二)科幻文字作品类项目
时间:12月6日,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3。地址: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
(三)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项目(小学组、初中组)
时间:11月29日,日程安排详见附件4。地址:厦门市青少年宫B栋展厅。
二、 复评内容
(一)入选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和实践活动类项目
复评包括开幕式、公开展示、项目问辩等内容。各区、校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及参赛学生组成,参赛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复评的项目作者。入围复评的项目的作者如不能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集体项目作者如不能全部到现场答辩的,该项目作降等处理。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选手需准备PPT文件参加科技辅导员论坛。
(三)科幻文字作品类项目
复评采用现场演讲展示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项目(小学组、初中组)
复评采用现场赛形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三、 竞赛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将于12月2日(周二)下午16:00-17:00在市科协五楼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请各代表队领队准时参加并领取参赛证件、指南等材料。
(二)注意事项
1.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活动实践项目与辅导员科技制作类入选项目:需准备好参赛的展板及封闭答辩的相关材料。制作展板一块,背板自备,材质为KT板,展板高1.2 米、宽0.9米。大赛组委会倡导学生自行动手制作展板;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申报者、指导教师、学校、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参赛展板无需现场制作。实物作品和原始记录由申报者带到复评现场。参展实物宽不超过1.5米,高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千克。项目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需用电的项目选手请自带排插。
2.制作完成的展板于12月5日9:00-18:00期间送至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交布展人员检查验收(从学校高中部东门进入),联系人:戴老师13306043077。超大件或较重的参展实物请提前于12月5日15:00-18:00期间送至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交布展人员检查验收(从学校高中部东门搬运),联系人:戴老师13306043077。车辆入校及维序联系人:黄老师15859238118。
3.12月6日中午需订餐的队伍请于12月3日前联系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食堂童经理15859285056。
订餐请扫以下二维码(15元/人),并标注订餐的学校及份数:
4.停车须知:12月6日比赛当天,所有社会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翔安一中高中部校区,停车可凭赛事相关证件进入翔安一中初中部西南门,在初中部停车后通过校内廊桥步行前往高中部赛事场地(约十分钟距离),详见附件5。停车相关疑问可联系林老师13806055178。请提前合理做好出行安排,确保准时到场。
四、 有关要求
领队老师负责本队参赛选手的往返交通安全,对本队选手严格管理,督促选手遵守大赛活动的各项规定和安全制度,并保管好自带的贵重物品,引导选手正确对待比赛成绩,尊重评委,服从评审,杜绝在赛场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395167。
附件:
附件1.第41届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复评日程表.xlsx
附件2.第41届厦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复评入选项目表.xls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