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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厦门市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

  

各区科协、教育局、团区委,各市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和《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明办、团省委《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闽科协普〔202328号)精神,厦门市科协、厦门市教育局、共青团厦门市委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厦门市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对象

  全市小学高年级及初中学生,以小组形式参加。

        二、 活动内容

  本年度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围绕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安全健康相关的18个活动主题,发现身边的科学问题,动手实践,体验探究。2023年活动重点围绕“低碳生活”“节约粮食”“爱护我们的眼睛”“北斗领航梦想”四个主题组织研究学习实践,有条件的还可以通过制作科学DV作品的方式展现科学探究实践活动的过程,阐释科学原理,展现科学精神。

        三、 参与方式

  参与学校登录活动官方网站(www.scienceday.org.cn)注册参加活动,广泛组织学生以小组形式开展活动,并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推荐优秀科学调查活动小组。通过活动官网可了解更多活动信息,包括获取电子版活动指南,参与线上教师交流培训活动等。

        四、 实施步骤

  (一)8月至11月,中小学校结合学校特色组织学生小组自选主题,参照活动指南开展科学调查和实践活动,通过制作科学DV等形式记录调查体验过程,符合条件的科学DV作品还可参加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

  (二)1130日前,参与活动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提交活动成果,教师提交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报告,学校提交活动总结。

  (三)12月,举办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另行通知),并组织评审、表彰省级优秀实施学校、学生小组、指导教师、教师实践活动报告和基层组织单位,并按要求择优推荐全国评审。

        五、 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动员,拓展活动覆盖面。各级组织机构要将活动作为“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重要载体,加强领导和组织动员,加大投入,广泛发动中小学和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场所积极参加,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动将活动纳入中小学班团队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学活动、课后服务的重要内容,与“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等各类科普活动融合开展。

  (二)助推乡村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各级组织机构要加大活动资源向农村中小学和校外教育场所倾斜力度,积极开展“科技教育乡村行”“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组织农村中小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积极参与,推动活动在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普及。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中小学校和校外场所要强化价值引领,注重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和关心社会的意识。用好活动指南和资源包,指导青少年在活动中增强探究能力,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提升实践能力。要做好安全防范,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加强科学教师和组织工作者培训交流,鼓励各级组织机构联合开展评比表彰,不断提高组织水平,提升活动效果。

  (四)加强宣传推广,扩大活动影响。各级组织机构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要通过优秀活动成果展示、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发挥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联系人:范丽辉 联系电话:2273508

 

  附件:

附件1:闽科协普〔2023〕28号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厦科协【2023】25号 关于开展2023年厦门市青少年科学教育普及实践活动的通知.pdf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 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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