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以下简称院士站),柔性引进院士专家等高端人才,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创新驱动发展。根据《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院士站主要依托已建厦门市企(事)业科学技术协会的高新
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园区,以及涉及社会、民生发展的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单位建立。
建站单位应具备的条件详见《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
二、 申报材料
(一)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
(二)申报单位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细则和相关制度;
(三)申报单位与院士签订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复印件);
(四)申报单位与院士或院士所在单位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五)院士及专家团队主要成员简介;
(六)申报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申报单位简介、财务审计报告(销售、科研经费等)、税收纳税证明等;
(七)申报单位主要研发成果、专利及主要荣誉等,以及重大活动(事件)有关领导批示或活动报道等资料;
(八)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附件3);
(九)厦门市企(事)业科学技术协会申请表(附件4)。
其中,(一)至(八)合编为合订本,按照申报市级院士站和省级院士站的要求,各装订3份(装订要求见附件7、8、9)。
已成立企( 事)业科学技术协会的单位,不再填报(九)。
三、 初审、考核评估、公示及授牌
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依据“管理办法”和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单位;市协调小组组织对候选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公示评估结果和认定单位,并择机授牌。
四、 有关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要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并将申报材料(市级3份,省级另行通知报送3份)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同时,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各“申请表”“信息表”的WORD电子版发学会部邮箱。
(二)申报截止日期。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有关信息请及时关注市科协网站(网址:www.xmkx.org.cn)。
联 系 人:郝国明 电话:2273062/18959216329
电子邮箱:1015326065@qq.com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93号,科技大厦市科协学会部(608室) 邮政编码:361004
附件:
厦门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