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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市选手参加第四十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复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 [浏览次数:]

  各区科协、区教育局,各市属中小学:

  四十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复赛定于2025411日﹣13日在平潭综合试验区举行。为做好本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人员

  我市入围第四十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复赛的名单见附件2。请各校通知入选复赛选手按复赛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如参赛选手不能参加复赛,需出具书面说明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其评奖资格自动取消。

  本届大赛活动主要包括项目问辩、公开展示、科普互动体验和闭幕式暨颁奖典礼等。各代表队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参加项目问辩和闭幕式须穿着正装。(问辩时不得穿体现校名的校服,不得佩戴校徽)。

       二、 纸质材料报送

  入围复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作者需将纸质申报材料于321日前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

       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材料一式一份。(申报书、论文、查新报告、诚信承诺书、研究日志、实验记录等,除申报书、查新报告和诚信承诺书外,其他材料均不得体现学校、姓名和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查新报告和诚信承诺书需单面打印。A类作品需提交实验室许可证明。)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材料一式四份。

       所有申报表格需从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网站下载,应为当届竞赛表格,禁止使用往届创新大赛申报表。诚信承诺书需如实、完整填写。

       三、 电子材料报送

  (一)拟为入围复赛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请各区/市属校认真填写代表团成员登记表(附件3),并于321日前反馈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xmkxkpb2024@126.com。

  (二)入围复赛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作者需于328日前将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和展板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xmkxkpb2024@126.com和fjqszx@163.com,邮件名称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基本信息表。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四、 布展要求

  (一)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按学科、分项目进行展示。参赛名单见附件2。

        1. 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KT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学生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展位。

        2. 布展:布展须按照《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展板不得出现学校名称、作者、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违者取消展示及评奖资格。参展物品长、高均不得超过1.5米,宽不得超过1米。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现场演示不得大量用水。

  (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作者须根据项目编号,在终评活动现场布展并答辩,展板和布展要求与青少年科技项目相同。参赛名单见附件2。

       五、 费用

  组委会承担终评期间参赛学生和嘉宾的食宿及市内交通费用,以及参赛科技辅导员的餐饮费用。其它相关住宿、往返交通费等费用由派出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

       六、 相关要求

  各区科协、教育局及各校要加强协调配合与指导,进一步完善参加复赛的科技创新项目内容,着力提升参赛质量。本届省赛由各校组织老师统一带选手前往平潭综合试验区报到参赛,请各区各校做好省赛的材料报送和人员组织工作,做好往返途中安全保障工作。

  联系人:曾钰婷,联系电话:2273508。

 

  附件:

  1.附件1第40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入围名单.pdf

  2.附件2第40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复赛厦门市入选名单.xlsx

  3.附件3厦门市代表队登记表.docx

  4.附件4第40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终评项目基本信息模板.docx

  5.附件5第40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日程安排.docx

 

厦门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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